文件類型:項目招投標、招標公示
發布機構:安徽省淮南市壽縣板橋鎮政府
生成日期:2015-06-17
生效時間:2015-06-17
廢止時間:2026-06-17
文件名稱:板橋鎮政府機關食堂對外承包經營招標公告
為了進一步做好板橋鎮人民政府機關后勤工作,保障和改善食堂伙食的質量、衛生、服務,搞活經營機制,現將板橋鎮政府機關食堂承包經營權實行公開招標,公告如下:
一、招標內容:板橋鎮政府機關食堂承包經營權
二、承包經營地址:板橋鎮政府辦公樓后面
三、食堂概況:板橋鎮人民政府機關食堂現有包間3套,集體就餐1套,可同時容納60--70人就餐。
四、承包經營范圍:鎮政府接待用餐、工作餐、干部職工日常就餐;嚴禁對外經營。
五、經營性質: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發工資。
六、承包經營期限:1年。期滿后若繼續對外承包,同等條件下原承包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七、報名參與競標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且有餐飲業經營工作資質的,身體健康的自然人。
2、板橋鎮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禁止參與或找人頂替參與食堂投標。
3、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報名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在食堂工作人員的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4、承包者在承包期內必須服從鎮政府的管理和安排,開餐時間由黨政辦確定,不得無故推遲就餐時間。
5、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和安全生產法。承包者必須確保食物的質量,把住進貨渠道及進貨質量關。
6、承包者在投標時若請主廚,在中標后該主廚必須在食堂工作一年以上,如確需更換主廚,須由鎮政府同意,否則鎮政府有權終止合同。
7、承包者必須自己經營,不得轉承包,否則鎮政府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8、食堂菜價(含大鍋飯價格)由承包者和鎮政府理財辦共同協商,一旦確定,承包者不得隨意漲價,若有價格變動,必須報請政府理財辦同意。
9、承包者自行交納水電費,食堂涉及的安全問題由承包方負責。
10、具有一定經濟實力,具備食堂運轉所需的流動資金。
11、承包者在雙休日和節假日必須安排人值班,確保鎮政府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可以正常就餐。
12、保證金:競標人報名時應交2萬元保證金,沒競標上的保證金即日退回。
13、鎮政府投入食堂的所有設施設備,承包方應規范使用,妥善保管,如有損壞或遺失承包方負責按價賠償。
14、評議:由人大主席團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對食堂每季度進行一次滿意度評議活動,滿意度必須在80%以上。若達不到要求的,則由鎮理財辦直接與食堂承包方交涉并限期改正,不能限期改正的鎮政府有權終止合同。
八、報名時間:2015.6.17-2015.6.19
九、報名地點:板橋鎮黨政辦公室
聯系人:劉 潔
聯系電話:0564-2766501
板橋鎮人民政府